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3〕49 号)及教练员、教辅专技相关专业职称评审通知精神,学校即将开展2023年度教练员、教辅专技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申报教练员、教辅专技初级、中级、高级(正高、副高)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进行材料审查。
2.学校成立教练员、教辅专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议推荐小组,对教练员、教辅专技初级、中级、高级(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进行评议推荐。根据全省统一评审安排,上报相关推荐人员评审材料。
二、申报对象和范围
2023年度全校在职从事教练员、教辅专技岗位工作,符合规定的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晋升职称:已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按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除外),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记入湖北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人员。
三、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
(一)申报条件
教练员、教辅专技岗位职称评审申报条件按照湖北省下发的最新通知文件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的其他系列人员,需按要求提交有效期内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证明;申报教练员系列人员需提交有效期内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拟申报级别)。
(二)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要求
申报人员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考核由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对有违反教育部、湖北省及学校规定的师德规范(职业道德)行为者,或违反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规定的体育赛事活动参与人员行为规范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晋升职称资格(时限不少于24个月)。
(三)业绩成果填报及审核要求
2023年职称评审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学校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
1.业绩成果填报要求:参评人员须严格遵循“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业绩成果是申报人从事专业或者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有效业绩。申报材料须如实、完整填报申报人参评类型、文件规定必须达到的评审条件要求及相应的业绩成果。
2.代表性成果量化表(见附件)填报要求:申报教练员系列职称须如实填写《教练员代表性成果一览表》。
申报国家级教练人员提交不超过8项代表性成果;申报高级教练人员提交不超过5项代表性成果;申报中级教练人员提交不超过2项代表性成果;申报初级教练人员提交不超过1项代表性成果。
3.报送材料要求:清楚、真实、完整,不得多项、漏项或涂改;材料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申报材料提交学校后,不再接受材料修改。电子版材料须与纸质版一致,因材料不一致影响申报资格或评审结果的,由申报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转评和晋升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并符合现专业技术岗位能力业绩条件的, 可申报转评。
专业技术人员转评后晋升高一级职称,原职称系列(专业)与现申报职称系列(专业)相近且岗位职责相关联的,原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可累积计算,原岗位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
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请转评和晋升。
(五)初定专业技术职务
工作以来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可按照省职改办《关于规范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72号)有关要求进行申请认定,填报《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取得,必须经过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学院评议推荐、材料复核、评委会评审、结果公示、发任职资格文件等环节,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问题,任职资格都将不予确认。
四、申报评审方式
2023年教练员、教辅专技职称评审(含初级、中级、高级)采取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学校评议推荐到相关系列高评会人员,需同步通过网络系统申报端进行报送。
五、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工作布置、个人申报(9月12日前)
学校印发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并召开布置会;各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小组按照学校布置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1)申报晋升中级、高级职称人员提交《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材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至所在单位。
(2)申报初定中级、初级职称人员提交《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至所在单位。
(二)单位材料审核,提交学校职改办(9月15日前)
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对申报人员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考核,组织开展申报材料审核,形成书面推荐意见(附推荐排序),经党政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学校职改办。报送的纸质材料须清楚、真实、完整,不得多项、漏项或涂改;材料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
代表性成果提交根据相关专业高评会职称评审通知执行。
(三)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复核及资格审查(9月20日前)
校职改办组织开展对申报人员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复核,并征求纪委等相关部门意见;组织职称申报资格审查小组开展申报资格审查;公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
(四)学校评议推荐
学校职称评议推荐小组组织职称申报评议推荐工作,并公示通过评议推荐人员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根据全省统一评审安排,上报相关推荐人员评审材料。
(五)系统填报
根据相关系列高评会通知开展。
六、报送材料具体要求
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汇总报送。相关原件退回申报人,复印件由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除支撑材料外,其他材料均需提供PDF版本(表格需一并提交Word版或Excel版本),由单位汇总后发送至wtjsgzb@whsu.edu.cn。
请申报人员下载相关文件及表格,严格按照各系列申报材料具体要求提供个人材料。
(一)资格材料
1.2023年度教辅专技、教练员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
2.申报人签字的《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承诺书》,1式1份(附件2);
3.《师德师风情况一览表》,1式1份(附件3);
4.身份证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基础学历与最高学历);
6.任职资格文件(或职称证书)及聘用文件复印件;
7.有效期内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证明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拟申报级别);
8.医师、护师类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交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9.申报教练员系列相关职称人员须提交《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1式3份(附件4);申报其他教辅专技系列相关职称人员须提交《任职资格评审表》1式2份(附件5);
10.申报教练员系列相关职称人员须提交《教练员代表性成果一览表》(附件6);申报其他教辅专技系列相关职称人员须提交《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附件7),1式1份;
11.所有申报人员均需填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8),1式1份;
12.破格人员须填写《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9);转评人员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转评(平级转评)审核表》(附件10);
13.符合高层次人才条件人员须填写《湖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认定)申请表》(附件11);
14.教辅专技人员需提交个人任现职以来业绩小结(2000字以内)。
以上1-14部分由申报人员按顺序汇总装袋、无需装订,同时提供PDF版本(表格需一并提交相应Word或Excel版本)。
(二)支撑材料
1.支撑材料目录(须附页码);
2.著作、论文、项目立项(或结项)等科研材料(外文论文须附检索报告);
3.执教、执裁等教学训练材料(竞赛成绩须附比赛成绩册、秩序册);
4.国内外进修证书、证件或证明材料;
5.其它相关奖励证书。
以上1-5部分由申报人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支撑材料无需提交电子版。支撑材料内应包含个人评审表及相关表格中填报的所有业绩成果。
七、收费标准
校内评议推荐阶段不收取评审费,报送至湖北省相关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后,按照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资金分成问题的通知》(鄂财综发〔2011〕32号)及湖北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知的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联系人:薛玉玺
联系电话:027-87193065
邮箱:wtjsgzb@whsu.edu.cn
附件:
1.相关政策文件
2.相关填报表格
(1)2023年度教辅专技、教练员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
(2)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承诺书
(3)师德师风情况一览表
(4)体育教练员职务申请表(教练员填报)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教辅专技人员填报)
(6)教练员代表性成果一览表(教练员填报)
(7)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教辅专技人员填报)
(8)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汇总表
(9)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10)专业技术职务转评(平级转评)审核表
(11)湖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认定)申请表
(12)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13)代表作预审提交汇总表
武汉体育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