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总务处资产管理中心《关于编报2022年度新增资产配置计划“一上”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我校各科研专项项目2022年新增资产进行编制,具体事项如下。
一、编制范围
各实验室、研究中心,省教育厅科研团队,特聘教授、东湖学者、东湖学子等经费。
二、注意事项
(一)编报资产额度一般不得超过项目或年度经费的20%。
(二)各类资产报送后一经审定不得调增。
(三)2022年各经费总额请参考上一年预算经费数。
(四)根据“通知”精神学校现有通用设备总量超标,编报计划时,笔记本电脑、照相机、摄像机、投影仪等便携式资产逐项上报情况说明,如上级硬性要求配置,还需提供上级文件依据。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各负责人提前规划2022年相关工作,填写“2022年度新增固定资产审批表”于7月7日17:40前将表格发送至34982102@qq.com邮箱,联系人:金晶,联系电话:027-87192370。
附件:2022年度新增固定资产审批表
科研处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