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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2关于2017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现场确认的通知
2017-03-27 14:56  

 

凡报考武汉体育学院2017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已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统考专项除外),请于201747日当天到我校现场确认。跳水、围棋、划船、高尔夫、跆拳道、举重为全国统考专项,请考生密切关注组考院校网上通知,并按要求参加考试,摩托艇、帆船帆板专项考试地点另行通知。摩托艇、帆船帆板及统考专项考生47日不需要到武汉体育学院确认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479:00-16:00  

地点:武汉体育学院体育馆二楼(由体育馆1号门进入,2号门出)    

二、现场确认流程如下:      

1.交验材料,请按顺序排放交验如下材料(所有材料全部用A4纸张):    

1)考生生源地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2等级证书:考生登录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www.sport.gov.cn)“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打印本人详细信息;    

3)户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二者复印在A4纸同一面);    

4)单招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验证身份信息(临时身份证无效);    

3.领取体育专项考试准考证。    

三、温馨提示      

按照教育部33号令第七条第一点规定: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当按考试作弊处理;第九条第四点规定: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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