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一、编报范围
请各部门务必重视资产配置编报工作,按照省财政要求,无资产配置计划不得配置资产,有特殊情况需追加资产计划,我们基本不能满足各部门需求,所以各部门应全面清查所有资产管理情况,按照配置标准和使用年限,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需要,凡使用预算内经费及纵向课题经费申请配置固定资产(设备单价1000元以上,家具2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和无形资产(专利、著作权、域名、数据、计算机软件)的,全口径编报新增资产配置计划。
二、编报要求
(一)申报各项资产需明确使用方向。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应严格执行配置标准、单价上限和可配置数量,参照《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鄂财绩发(2017)4号)(附件一)。因特殊情况,确需超出数量配置的,应提供充分的配置理由及证明材料。
(二)因我校现有办公电脑、打印设备、复印机、照相器材编制数总量超标,此次配置计划不予编报,明年根据实际需求统一安排。
(三)配置单价2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需提供《武汉体育学院申购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二),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可行性论证。
(四)场馆教学器材编报。各类场馆教学训练保障器材消耗,归口后勤集团场馆中心集中管理,由各教研室、代表队申报。
(五)编报方法。各单位资产管理员从“资产综合管理平台--新增配置计划系统--下一年度配置计划审批表”中编报。申报非项目类资产,“项目名称”统一为“设备购置费”。申报专项经费中涉及资产的,如实填写“项目名称(与经费项目名称一致)”和资产配置计划内容。
(六)编报时间及地点。请各部门于2023年6月30日前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提交电子文件,并将《武汉体育学院下一年度配置计划审批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论证报告等材料报送财经处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东教学楼1楼)。9月30日前财经处将通过与各部门沟通情况确定明年新增资产配置指标。
联系人:冯 嘉 联系电话:87190329
附件一:《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
附件二:《武汉体育学院申购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财经处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