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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的通知
2023-09-22 15:20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有关工作的通知》安排,为持续强化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质量保障,引领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学校启动第二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校第二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见下表。

第二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一览表

序号

级别

学院

专业

负责人

1

国家级

体育教育学院

体育教育

吕万刚

2

国家级

武术学院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马世坤

3

国家级

运动医学院

运动康复

王 松

4

国家级

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学

张德胜

5

省级

经济管理学院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陈 刚

6

省级

新闻传播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张德胜

二、工作要求

1.省教育厅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建设成效和抽查结果将作为我省相关本科教学项目建设申报的重要参考指标,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师德师风问题的专业,将取消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资格。

2.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所在学院要高度重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结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对照专业评估结果及评估整改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检查的工作方案,做好有关安排部署,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3.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要紧扣国家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建设理念,根据《武汉体育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项目责任书》(附件1),细化年度建设目标,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强化实践环节、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建设,加强条件建设和保障,改进评价体系,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持续提升专业内涵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检查内容

各一流专业建设点认真梳理总结获批以来(如专业先获批省级再获批为国家级,按获批省级时计算)建设进展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专业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的实现情况;

2.专业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创新特色做法;

3.专业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专业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下一步工作目标、思路举措和保障措施。

四、检查程序

包括专业自查、专家评审、书面报告三部分。

1.专业自查。各学院组织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按要求完成《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等(附件2-4),于10月10日前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2.专家评审。教务处邀请专家,对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情况进行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各专业按照要求准备受检材料,具体评审安排另行通知。

3.书面报告。各专业根据评审结果及专家反馈意见开展书面总结,确定下一步整改及建设思路,完善并提交相关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汪凌云;联系电话:027-87190003;电子邮箱:wanglingyun1@163.com。

附件:

1.武汉体育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项目责任书

2.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

3.武汉体育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关键考核指标情况表

4.武汉体育学院XX专业建设典型案例

5.2023年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指南

教务处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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