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为做好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发挥学业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教财〔2014〕8号)、省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预评发放工作的通知》及《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武体院字〔2018〕54号)、《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武体院字〔2018〕57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 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脱产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或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二)未按规定时间注册者或超出学制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
(三)参评学年内有不及格课程者、未按要求开题者,未能修满学分、不能按期毕业者;
(四)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五)参评学年内因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10月25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奖励名额
对符合学业奖学金发放范围的研究生设置不同等级的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为70%、硕士研究生为40%,奖励等级、奖励标准、获奖比例如下:
类别 |
等级 |
比例 |
奖学金标准 |
博士 |
一等奖学金 |
20% |
11000 |
二等奖学金 |
30% |
10000 |
三等奖学金 |
20% |
9000 |
硕士 |
一等奖学金 |
10% |
9000 |
二等奖学金 |
20% |
8000 |
三等奖学金 |
10% |
7000 |
五、评选流程
(一)10月23日—10月25日,学生申报;
(二)10月26日—10月29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10月30—11月5日,评审结果在研究生院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员材料上报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四)11月6日—11月12日,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员材料上报省资助中心。
六、材料提交有关事宜
(一)材料准备
1. 《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附表1);
2.《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业奖学金科研成果登记表》(网上填报,填报链接https://jiandaoyun.com/f/5bbc09a727cf25056503f2a6,填报确定无误后提交,填报后不得修改),学科竞赛成果请一并填入;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表2);
4. 《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业奖学金综合表现、学习及竞赛情况登记表》(附表3);
5. 《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业奖学金竞赛成绩登记表》(附表4 );
以上文件请在本通知的附件1《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申请材料》内自行下载。
(二)具体要求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严格按照模板格式正反打印。“申请理由”栏请尽量详细且不可影响审批表正面的格式,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日常表现、学习情况、科研成果方面。申请人填写到“推荐意见”栏(推荐人为自己的导师),纸质档、电子档各一份。同时须提交不少于 1500 字的优秀事迹说明和相关支撑证明材料;
2. 科研材料(包括学科竞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成果取得时间必须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未提交原件者视为无效),统一用文件夹(小铁夹)依次与科研成果登记表对应汇总;
3.《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业奖学金综合表现、学习情况登记表》、《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业奖学金体育竞赛成绩登记表》纸质档、电子档各一份;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请统一用文件夹(小铁夹)依次与综合表现及学习情况、体育竞赛成绩登记表对应汇总;
4.档案袋上请贴上《武汉体育学院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5.评委会评定以材料原件实物为准,如有遗漏,后期补交将不予评定。
(三)提交方式
硕士研究生申请材料以各班为单位统一提交到各年级辅导员处,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七、具体评定
详见附件2《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相关文件》。
八、凡有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评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申请材料》
附件2《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相关文件》
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