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其他主体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深化学校校务公开、促进依法治校、提高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湖北省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事项清单》,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解释权归武汉体育学院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一、 公开的原则和程序
学校信息公开遵循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利的原则。
学校公开信息有两种程序: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学校将《条例》、《办法》和《事项清单》要求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和《办法》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申请人按程序向学校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学校主动公开下列信息:
1.基本信息(6项):(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2)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5)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 招生考试信息(8项):(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2)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3)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4)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5)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6)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7)拟录取研究生名单;(8)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3.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7项):(1)财务、资产管理制度;(2)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3)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4)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5)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6)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7)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4. 人事师资信息(5项):(1)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2)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3)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4)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5)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5. 教学质量信息(9项):(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2)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3)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4)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5)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6)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7)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8)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9)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4项):(1)学籍管理办法;(2)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3)学生奖励处罚办法;(4)学生申诉办法。
7. 学风建设信息(3项):(1)学风建设机构;(2)学术规范制度;(3)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8.学位、学科信息(4项):(1)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2)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3)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4)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
9.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2项):(1)中外合作办学情况;(2)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10. 其他(2项):(1)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2)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形式
学校网站及信息公开专栏是主要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edu.cn)。此外,还采用文书印发、报刊、广播、手册、电子显示屏、新闻发布会(座谈会、通报会、咨询会)等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以学校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将在信息生成后及时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信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受理机构
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址:武汉体育学院行政楼317
办公时间:9:00-11:00,15:00-17:00(法定节假日和学校规定的休息日除外)
联系电话:027-87191823
传真号码:27-87191730
电子邮件: wtxxgk@wipe.edu.cn
邮政编码:430079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学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填写《武汉体育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电子版或复印件。《申请表》可以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学校网站(网址:
http://xxgk.whsu.edu.cn/
)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申请获取学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学校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电子邮箱
wtxxgk@wipe.edu.cn
。
学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学校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依法不属于学校公开的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其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学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学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学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经审查后,属于不予公开的学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检索、复制、邮寄、递送等成本费用。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认为学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及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监察处投诉。
投诉电话:027—87191187
投诉电子邮箱:wtjiancha@wipe.edu.ccn
地 址:武汉体育学院行政楼210室
邮 编:430079
申请人也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学校办公室
2014年12月5日